吉林省中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某项目拟定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某项目拟定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LZW2026-08-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景源

项目联系电话:15714316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仓储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大波13689840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景源,157143160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以南、芳草街以东保利溪湖林语C3(K2)号楼1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门式起重机1台,起重量50吨,起重高度18米等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某项目拟定设备采购征集公告

征集编号:JLZW2026-08-15

 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某项目拟定设备采购,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某项目拟定设备采购

1.2.采购项目编号:JLZW2026-08-15;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需求:门式起重机1台,起重量50吨,起重高度18米等;

1.5.最高限价:340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个日历天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1.7.供货地点:吉林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仓储大街1号院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门式起重机(A级);

2.1.3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拟承担项目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发生泄密案件,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1.4 财务要求: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3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1.5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1.6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2023年-2025年)发生过重大供货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年-2026年8月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2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证明(证明材料(如有):变更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

3.1征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2上述资料作为评定依据,征集人将通过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入后续邀请采购环节。供应商需对递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不得进入后续邀请采购环节。

3.3征集文件递交

3.3.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8日16时00分。

3.3.2 凡有意参加征集者,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征集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和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纸质版资料邮寄凭证】,于2026年8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8日16时00分,将征集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汇总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8214223@qq.com,并将相关纸质版资料同步邮寄到吉林省中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征集活动,纸质版资料须在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送达)信息: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以南、芳草街以东保利溪湖林语C3(K2)号楼101号,崔先生,收件电话:1571431602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3.4 征集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

(2)征集人接收供应商报名资料,不代表同意供应商进入后续程序和环节,征集人将择优选取邀请单位;征集人不对征集结果和邀请情况作任何说明。

3.5 意见及反馈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需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821422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XXX项目)公开征集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保密声明

4.1本公告仅为供应商征集使用,不构成要约。本项目的具体技术参数、采购需求等涉密信息,仅向进入后续邀请采购环节并签署保密协议的供应商提供。所有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须对接触到的本公告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联系方式

5.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二三八处

地   址:吉林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仓储大街1号

联系方式:马大波13689840288 

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以南、芳草街以东保利溪湖林语C3(K2)号楼101号

联系方式: 崔景源15714316022(办公电话)

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景源

电   话:15714316022(办公电话)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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